宁波银行总部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7-330212-04-01-704155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220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东路以南,嘉会街以北,和源路以东,鼎泰路以西。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111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1526.42平方米,其中地上82348.48平方米,地下39177.94平方米。现本项目正在进行外幕墙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施工工期暂定2027年3月底交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为六台宝典图库大全。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现招标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委托六台宝典图库大全承担宁波银行总部二期蒸汽管道施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对本项目蒸汽管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以择优选定本采购项目合作方。
1.招标条件
宁波银行总部二期蒸汽管道施工项目招标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六台宝典图库大全,本项目蒸汽管道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蒸汽管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东路以南,嘉会街以北,和源路以东,鼎泰路以西。
招标范围:宁波银行总部二期蒸汽管道施工项目,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及质保服务等以及所有交付使用前的检测费用、调试费用、开孔开槽等修补费用、施工用水电费及增值税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472186元。
工期要求:满足进场条件后75日历天内完成,总体进度尚需满足总包整体施工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及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要求为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安全责任事故为零。若出现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并积极消除对工程的负面影响。
3.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营销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中国境内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港、澳、台或外国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
(3)近3年(2023年7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蒸汽/热力管道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资料须包括合同、验收报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等。
(4)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提供电子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能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能力的。
(7)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近3年(2023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9)截止投标截止日(含当日),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方(包括投标人下属子公司、控股单位或受其管理的单位)、投标人所投产品及服务的提供主体,均未被列入宁波银行供应商库黑名单。
(10)投标人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与本项目招标(采购)相关人员及其配偶间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关系(注:对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中的任何内容或条款,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由宁波银行保留对其进行最终解释和裁定的权力)。
(11)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品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12)投标人涉嫌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1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证明材料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等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如无上述资料,作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3日9:00至2026年7月2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 录 宁 波 市 阳 光 采 购 服 务 平 台 网 上 投 标 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投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在宁波银行采购管理系统(https://cpms.nbcb.com.cn/cpms/ananymous/cms)上成功注册(完善信息并通过审核),否则投标人将列入宁波银行供应商库黑名单,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注册时审核机构为总行本级,如遇网站注册问题,请与唐老师联系0574-87382868)。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3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 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 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5 如初次投标,详见操作手册(https://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16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26877267。
7.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有 关 信 息 发 布 媒 体 :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宁波银行官网之采购门户网https://cpms.nbcb.com.cn/cpms/ananymous/cms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招标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382868
招标代理:六台宝典图库大全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 话: 0574-82822961
电子邮件: 54217501@qq.com
联 系 人:徐工 许工 王工